“社区矫正属于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矫正过程中要要认清身份,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矫正规定,争取顺利解矫……”在最近的集中警示教育大会上,玉龙司法所向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强调。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大足区玉龙司法所以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为抓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暨公益劳动,切实推动矫正工作见行见效。
警示教育首先通报了玉龙镇近期社区矫正总体情况,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手机定位、人脸签到、请销假审批程序、外出期间的监督管理、违法违规情形的处理等日常监管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改造机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严格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确保教育改造效果。
会后,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有序前往玉龙镇公共服务中心、玉龙镇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参加公益劳动。公益劳动以“以劳促矫,净化环境,重塑人生”为目标,督促矫正对象对两地的卫生死角、绿化带、指示牌、宣传栏、门窗、地板等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清洁打扫,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中增强团结互助意识和奉献意识,进一步激发其自我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为顺利回归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创造条件。
此次活动有效强化了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身份意识和纪律意识。下一步,玉龙司法所将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姜旭红
编辑: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