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回想起自己欲借助残疾车跑运输捞外快,却依旧难逃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的行为,驾驶员胡某某深感羞愧不已。
原来,8月2日早上6时51分时许,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石马金都广场时,发现一辆三车轮径直驶来,执法人员立场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员胡某某,系石马镇村民,用残DO2X红色电动三轮车运输3名女乘客赶场,1名乘客系其家属,另2名乘客为同村村民,本想从石马镇白光小学乘坐到石马金都广场,上车时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4元乘车费。
胡某某揽客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一款,执法人员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即对该电动三轮车实施扣押,依法进行详细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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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既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破坏了客运营商环境,又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当前正值暑期,也是旅游出行的高峰期,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非法营运的车辆状况和驾驶员从业资质均得不到保障,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外出时请选择合法正规客运车辆乘坐,拒乘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也向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发出郑重警告,请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不要以身试法。凡顶风作案、继续营运、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下一步,交通、公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非法营运治理,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城区客运出租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通讯员 蒋文友 雷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