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通力合作,成功执行到位一笔拖欠两年的借款,让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兑现。
据了解,2018年2月,谭某在肖某处借到20.3万借款,后谭某陆续还了11万后,剩余9.3万一直拖欠未还。于是,肖某将谭某起诉至大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谭某归还肖某本金9.3万元及利息。
2022年6月,肖某向大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穷尽搜查手段,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谭某可供执行的款项。
同时,执行干警也对被执行人谭某的家庭情况、财产情况予以调查,也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依法将被执行人谭某发出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不得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5月,肖某向大足法院执行干警提供了一条线索,称被执行人谭某在某隧道公司有一笔应收款。执行干警立即对该财产线索进行了核实。核实属实后,执行干警于2023年6月30日将被执行人谭某在某隧道公司的该笔应收款进行了冻结。
然而,该笔款项却无法立即进行扣划。原来,某隧道公司因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等情况,并未将该笔款项支付给被执行人谭某,被被执行人谭某以劳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泸定法院。
于是,大足法院通过《川渝地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向泸定法院告知了这一情况,并积极与泸定县法院沟通,得到了对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2024年7月,执行干警核查到该款项支付给被执行人谭某后,立即予以扣划,将本案本金、利息均支付至肖某账户,本案最终得以执行完毕。
大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落实执行领域川渝协同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为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 张玮 通讯员 张跃林
编辑 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