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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开展货车违法违规专项“1号行动” 严防祸从“货”出

发布日期:2024-09-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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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路上扎实推进货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

9月5日,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在省道S205大邮路97KM+200处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对渝C950XX货运车辆驾驶员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证,涉嫌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打响“1号行动”第一枪。

当日上午10时,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省道S205大邮路97KM+200处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检查到渝C950XX货运车辆请其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驾驶员神色十分紧张,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证。该车嫌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经细致问询,获悉驾驶员杨某某系双桥经开区双钱路某废品老板,驾驶渝装满废纸(板)的C950XX重型栏板货车欲从大足区城南三合村运至双桥经开区双钱废品收购站。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当前正扎实推进货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规范货运车辆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支队以“1 号行动”为契机,立足工作实际,科学分析,精准研判,把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作为压降道路事故、提升文明交通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祸从“货出。行动以来,共查处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13件,其中遗洒7件、改装1件、冲站1件、超限3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1件。

通讯员:蒋文友 雷晓英

编辑:曹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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