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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学生资助政策发布 开学可直接向学校申请

发布日期:2024-09-18 16:51

一年一度的秋季入学季来临,如何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大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9月,大足区发布《大足区学生资助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所有学段的全覆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优秀的学生更好完成学业。

《政策》表明,主要资助对象为在大足区内学校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学段均有相关的资助政策:学前(3-6周岁):免保教费750元/期,补生活费330元/期。不足部分由学校资助。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312.5元/期,非寄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600元/期标准提供一顿午餐。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750元/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375元/期,非寄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700元/期标准提供一顿午餐。高中:(1)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3000元一年,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3000元一年;(2)免学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乡低保学生、城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免学费(民办参照公办高中学校标准免收,不足部分学生自己承担)。(3)免教科书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享受免教科书费400元一年。中职:(1)免学费:一、二、三年级学生免学费资助2000元一年(民办参照公办中职学校标准免收,不足部分学生自己承担);(2)助学金: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3000元一年,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3000元一年;(3)免住宿费:一、二年级、三年级上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住宿费500元一年;(4)免教科书费:一、二年级、三年级上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享受免教科书费400元一年。大学:(1)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高职)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一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一年;(2)助学金:标准由就读高校确定。助学金资助需向就读高校申请。

符合资助对象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大足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大足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开学报名时直接向就读学校申请并缓交相关费用。

审核通过的学生,如果缓交了相关费用,学校不再发放,但需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表上签字确认。没有缓交相关费用的,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一卡通”平台发放至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上,同时需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审核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需补交相关费用。

记者 余佳

编辑: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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