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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大足区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5-02-26 19: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重庆市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大足区开展了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2月26日向大足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杜海波通报督察报告,大足区委书记徐晓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曹永进,督察组有关人员,大足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大足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狠抓督察整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压实。大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调研、督办环境问题并做出批示;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协常态调研;区纪委监委机关对履职不力开展追责问责,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玉滩水库库心水质由Ⅳ类提升至Ⅲ类,总磷年均浓度逐年下降;国控考核断面、市控考核断面连续4年达标。完成“小五金”企业整治1925家;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提高至77%。

绿色低碳发展初见成效。大足高新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家、市级13家。创建市级精品“无废城市细胞”2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17个、绿色示范村76个。大足石刻片区获评全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十四五”以来,单位GDP能耗下降12.3%,煤炭消费占比下降20%。

大足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4年12月28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44件,责令整改33家,立案调查5家,约谈3人。

督察指出,近年来,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工作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部门和镇街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足,推进不力,区域空气质量下降明显。2021—2023年,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未完成市级目标。2024年1月1日至11月28日,优良天数同比减少7天。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永定河蓝湖国际小区段8个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纳入排查整治,其中3个排放污水,且氨氮浓度超标;化龙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不完善,仍有垂钓现象。相关部门未及时督导恒安化工完成环境安全风险整改或搬迁,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部分重点任务推进不实。天池河农贸市场至闸坝段、转转河米粮老街段农村黑臭水体实际整治情况与整改公示结果不符。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短板明显。大气污染管控问题突出。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废气直排散排、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市政工程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扬尘,市级督导帮扶组交办的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整改滞后,道路交通工程裸土未覆盖、运渣车带泥上路,部分烧烤店未接入专设烟道,油烟临街直排;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水泥、砖瓦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未按照规定错峰生产。部分机动车检测公司通过加装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作弊器的方式,违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水环境治理有差距。河长制落实不到位,转转河部分河段水葫芦泛滥,金竺河部分河段垃圾清理不及时。水源地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水厂至今未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监管不严,个别工业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土壤污染治理存在管理盲区。重庆市桂花磷肥厂地块修复进度落后,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修复。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存在环境风险,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普遍未规范收集报废汽车制冷剂、冷却液等废物,车架拆解工艺粗放,场地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处理工艺简单,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风险。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污水管网建设不足。城乡(村镇)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区域雨污混流、污水直排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濑溪河干流沿河两岸仍有部分排口排放污水,氨氮浓度超标,且有明显异味。建筑垃圾管理粗放。有关部门未能清晰掌握建筑垃圾的产生、处置情况,未定期公开相关信息,也未提供年度统计数据,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时有发生。智凤街道茅里社区、大足中学昌州校区周边及大足元荣机砖厂等地出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污泥无害化处置问题突出。原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拆除后,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积存。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个别工业污水处理厂积存污泥未及时处置,污泥露天堆存。

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不到位。玉龙山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内企业原址建筑物未完全拆除,存在危房且无警示标志;蓝家湾煤炭有限公司矸石砖厂与自然保护地局部重叠,厂房设备未拆除,未进行生态修复。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内违规修建养殖场。水产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质效不高。2021—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水产养殖场治理尾水,但智华、杨玺淡水鱼、银城水产等养殖场设施不同程度闲置损毁。远辉生猪养殖场沼气系统停用,猪粪露天堆放,沼液池泄漏;俊凯阳生猪养殖场废水直排农田,无防渗漏措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到位。大足元荣机砖厂采矿许可证失效10年未修复治理,存在裸露岩石、未撤除设备和建筑垃圾倾倒问题;大足跃进煤业闭矿后生态修复不彻底,矸石堆场局部裸露,有建筑垃圾。

督察要求,大足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大足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助力。

要深化河湖长制,强化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深化大气污染源头管控,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要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要强化水产、畜禽养殖监管,提升乡村治理质效。要进一步筹措资金,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要加大自然保护地和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守牢生态保护红线。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督察强调,大足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大足区委、区政府处理。

编辑: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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