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水上交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平安水上出行环境。切实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支队深刻汲取“2·25”沅陵事故教训,结合汛期及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举一反三,细化措施对辖区内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船舶进行了全覆盖式隐患排查。重点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查看,特别是企业年初相关责任落实印证资料以及两会等重点时段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文件不规范、内容不全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共检查船舶35艘,发现一般安全隐患5处,已现场责令整改完成。
与此同时,支队实地走访了辖区涉及船运的宝顶镇、中敖镇、珠溪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座谈会,重点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与措施落实落细。指导自用船安全管理情况,逐一核对登记船只信息和船主信息,要求涉渡镇(街)要严格落实渡运安全管理属地责任,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三十条”硬措施,督促镇(街)管员履职尽责,督促企业找准水运行业风险点和薄弱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防范治理,提前谋划“作战图”。着力加强渡运现场安全管理,在油菜花节旅游旺季与即将到来的清明节、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加强对自用船的安全管理,对不合格的自用船进行清退,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的落实与管控,保证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平稳。
下一步,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在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强有力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化龙、中敖上游水路、龙水湖“两库一湖”重点水域、重点渡口巡查频次,严格按照“日、周、月”开展排查,对隐患及时跟踪整改到位,杜绝船舶带病航行。并依法依规严查船员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配员不足开航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联系,在大风、大雾、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决杜绝恶劣天气期间船舶冒险航行。
通讯员 蒋文友 雷晓英
编辑: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