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代表作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肩负着反映民意、参与决策、监督落实等重要职责。为充分调动街道议事代表履职积极性、提升履职效能,区人大常委会通桥街道工委参照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制度,起草《通桥街道议事代表履职评价办法》,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实现了代表履职积分公示及考核全覆盖。
《通桥街道议事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对全体议事代表履职行为进行细致的量化规定,采取代表自评、群众评价、社区评价和人大街道工委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代表在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以及遵纪守法、争做模范等方面的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认真总结人大工作或履职的经验做法、参加社会公益等志愿活动的,可获得相应加分。为确保履职积分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区人大常委会通桥街道工委定期对议事代表的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增强代表履职的透明度,促使代表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通桥街道工委还采取了严格的代表考勤制度,针对代表参加调研、议事、走访等活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详细记录代表出席、签到、请假等信息,将考勤结果作为代表履职评级的重要依据之一。积分制和考勤表如同一把“标尺”,既让代表履职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又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荣誉感。
通讯员:朱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