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驱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所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亮照经营”是法律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公示证照,不仅是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的法定义务,更是向顾客展示自身合法经营资质、赢得信任的重要方式。一个敢于“亮证”的店铺,才能让消费者看得明白、吃得放心。
食品安全无小事,合法合规是底线。该所提醒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请务必自觉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下来,该所将持续加强巡查,对未按规定公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