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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我区发布《重庆市大足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2-04-11 16:17

近日,区府办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据悉,《措施》的制定旨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措施》共提出27项具体措施,着重加强我区药品监管九大能力建设。具体包括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共治能力建设、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记者:毛双

编辑:罗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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