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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制度试点一年 大足210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受益

发布日期:2022-09-30 18:20

9月30日,记者从大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去年8月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启动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以来,经过一年的试点运行,到今年9月份,大足区共有2100余名新市民等灵活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享受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优惠政策。

为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安居梦”,重庆市作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去年8月份以来,大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试点合作银行共同发力,持续拓展灵活就业人员这类新的目标客户。

大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充分考虑灵活就业群体的职业特点,为他们量身定制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好处。

“这项惠民新制度的适用目标广泛。”负责人介绍,凡是年满16周岁、未达到退休年龄,灵活就业的个体经营者、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工人、从业律师、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没有户籍限制。”

参与方式也很简便。灵活就业人员可登陆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重庆公积金”即可依照程序办理。也可以到大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试点合作银行网点咨询办理,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并且,缴存方式自由选择,包括按月缴存、一次性缴存和自由缴存,每种方式的最低缴存金额均低至180元;贷款提前还款时,无还款次数限制,无违约手续费。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这项新制度在贷款、补贴等资金支持方面的力度很大,让他们有了满满的获得感。根据政策,灵活就业缴存人连续缴存(存留期限)达到24个月,缴存人家庭在重庆市内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获得40万元低息贷款支持,夫妻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五年(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仅为2.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低至3.2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符合规定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享依法扣除优惠;符合条件的缴存人,还可以获得缴存补贴实惠。

在大足跑网约车的胡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每月缴存3500元,准备缴存2年,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40万元,还30年,每月还款额1740.83元,与同期商业按揭贷款相比,预计累计少还利息9.86万元。如果到时不买房了,就当存银行了,也能获得一年期定期收益,这就很划算了。”

试点工作实施一年来,大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目标群体,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让大足众多灵活就业人员知晓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利好,助力他们加快实现“安居梦”。目前,大足区内累计2186人开通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缴存金额为697万元。

记者 邓小强

编辑 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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