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作部署,国网重庆大足供电分公司推出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八项措施。
1.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
2.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
高耗能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行业分类确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
3.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一是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申请下一个月的计费方式。二是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容(需)量电费;其中,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三是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4.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5.本次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6.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7.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
8.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