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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3-28 16:29

3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主持召开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朝华、周虹、印国建、黄克成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孟怀勇、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琳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电子化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工作成效显著。大家认为,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对标对表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合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要重点关注与群众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的气、水、土壤环境等指标,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备案审查工作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 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试点,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大家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备案及时率和准确率,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增强审查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强调,养犬管理事关群众安全和城市形象,《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中存在各方力量协作配合不够、群众知晓度较低等问题。接下来,要切实增强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并结合数字重庆建设,进一步摸清底数,实现管人管犬双向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养犬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和精细化水平。

当天,会议还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 余佳

编辑: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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