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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大足区这些区域禁止使用高污染燃煤

发布日期:2021-10-22 16:57

为持续改善全区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区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我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较以往进行了扩大,大足这些区域将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范围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东关社区、海棠社区,以及红星社区、金星社区、水峰社区、五星社区、三合社区、和平村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区域。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西街社区,以及北禅社区、翠屏社区、累丰社区、西禅社区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区域。

龙滩子街道:龙星社区、连二坡社区、龙滩园社区、双龙东路社区。

双路街道:双北路社区、双南路社区、双龙西路社区、双桥社区、文西社区、火炬社区、黄桷社区、龙塘社区。

通桥街道:青春社区、天星社区、天桥社区、山湖社区。

智凤街道:田坝社区、茅里堡社区、登云社区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区域。

龙水镇:朝阳社区、中和社区、古南社区、花市社区、西一社区、大足工业园区建成区全域以及幸光社区、明光社区、五金社区、永益社区、平桥社区、十里社区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区域。

宝顶镇:香山社区、慈航社区。

万古镇:石香社区、万兴社区,大足高新区全域。

中敖镇:回龙社区、龙头社区、兴隆社区。

三驱镇:半边街社区、河街社区。

玉龙镇:三教社区、溜水社区、小河社区、大土社区、玉峰社区。

高污染燃料类别

《通告》指出,高污染燃料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根据规定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本通告实施前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在不具备使用清洁能源条件的区域,可使用配备有高效除尘设施专用锅炉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对于违反《通告》规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等行为,将由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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